钧日新作五一特篇 入编辉煌人物与盛世中国
发布时间:2025-04-30
钧日新作五一特篇 入编辉煌人物与盛世中国
——弘扬民族伦理 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服务文化
群星璀璨照山河,盛世华章启新程。2025年4月,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发行《辉煌人物与盛世中国》,法学人文篇收录冯路钧新作《弘扬民族伦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服务文化》。
文献共有国家最高科技奖、院士风采、科学英才与成果成就、生命科学与医疗卫生、应用科学与科技产业、法学人文和综合交叉、健康中国与中国大医等七个篇章,这是科技创新与人文精神的双向奔赴,也是产业变革与民生福祉的同频共振,更是传统智慧与未来视野的交相辉映。这些跨越时空的精神图谱,共同勾勒出中国式现代化最生动的人格化表达。他们用毕生心血证明:真正的辉煌,不在于个人成就的高低,而在于将生命轨迹融入民族复兴的历史经纬。
《序言》总结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辉煌人物与盛世中国》既是对过往奋斗的致敬,更是对未来的深情眺望。当我们凝视这些时代答卷人的精神肖像时,看到的不仅是他们创造的科技高峰、文化地标、产业奇迹,更应读懂其中蕴含的文明密码:那是“穷理以致其知,反躬以践其实”的知行合一,是“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的创新胆识,更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胸怀格局。
《弘扬民族伦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服务文化》一文,倡导伦理多样性弘扬中华民族伦理,坚持理论自信弘扬法治理论创新成果,致力于弘扬法治服务伦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服务文化。文章“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的创新,打破了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让文化遗产真正成为滋养创新的活水。
愿《辉煌任务与盛世中国》这部凝聚着时代精华的著作,能成为照亮后来者前路的灯塔,激励更多人在盛世中国书写新的传奇。
附:弘扬民族伦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服务文化
伦理即价值标准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伦理学研究道德现象、关系、规范和价值来锚定善良度,并评判整个社会范畴行为的正确性、公正性。民族多样性下的多元化伦理决定了不同国家善良度的差异、不同法治体系和道路,尊重文化多元化坚定法治理论自信,建设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的法律服务文化,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命题。
一、倡导伦理多样性,弘扬中华民族伦理
伦理作为生产关系的地基,静态而言归根结底由生产关系决定,然而每个时代当下的伦理并不是孤立存续的,从动态而言有纵向和横向两个影响因素,纵向即生产力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形成的历代伦理在社会发展中不断迭代,横向即同时代其他国家民族伦理的相互借鉴融合。因此,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伦理不但取决于当代生产力发展水平,也受到历史迭代伦理和外来伦理互动的影响,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结合、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必然结论,这就决定了发源于不同种群的不同民族进而形成的不同国家,无论是单民族国家还是多民族国家,都有各自不同的社会伦理标准。
“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各民族相互借鉴的多元化伦理互动,能够有效防御单一伦理社会免受自我发展风险的冲击。尊重伦理多样性,是各民族国家共同发展的需要,同时对国家、公民伦理标准提供了包容意识的支持因素,进而有助于形成兼容并蓄的开放性社会意识形态。中华民族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近万年的文化发展史,自身就是历经多次民族大融合创造出的璀璨中华文明,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的新时代中国社会伦理,集中表达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历史伦理迭代的内因内驱力和多民族互鉴共进的外因外驱力的共塑成果。
历史长河的实践证明,无论是改朝换代、社会变革的动荡转型期之武功,还是休养生息、国泰民安的繁荣发展期之文治,中华民族伦理都发挥了坚定的战略定力作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背景给世界多民族伦理互鉴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发端于旧民主主义革命、到走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东西文化百年多互动,中华民族伦理再次引领民族之林并探索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社会的人类文明发展新道路。维护并发扬中华民族伦理有助于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实现民族复兴并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民族基点。
二、坚持理论自信,弘扬法治理论创新成果
中华民族伦理内嵌于社会领域的方方面面,在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基于法治蕴含于上层建筑的重要架构,发挥社会主义法治伦理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定盘星作用,更具有超越时代的文明进步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体现出的法治理论创新,是对中华民族伦理在法治领域提炼的智慧成果,维护并发扬法治观理论创新、党法关系理论创新、法治道路理论创新等新理论,契合中华民族伦理的价值标准和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
首先,法治观理论创新契合生产力发展水平。从传统的国家法中心主义法治观到法治多元观,从就法治论法治的形式主义法治观到法治整体观,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突破传统法治观的理论创新。法治多元观明确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并将社会规范等规范体系纳入法治工作领域,形成各类规范体系和制度体系一体的法律渊源新架构,在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阐述了确立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体系、社会规范体系等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行动方案,提出了推动不同类型制度衔接、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新举措。法治整体观将法治建设穿透到国家治理和国家建设各领域,阐明各领域法治工作的新范畴、新命题、新理论,形成了部门法有机融合的法律体系新组织,另外在实施层面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全景图、时间表、施工图,《决定》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门部署,并分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法治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全方位、系统化的战略部署。法治整体观、多元观的理论创新以及贯彻实施,立足于新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基础,适应了中华民族伦理蕴含的法治伦理。
其次,党法关系理论创新契合民族伦理历史迭代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关于政治和法治的基本原理出发,指明了政治和法治的内在关系,“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基于中华法系不断发展的智慧成果,历史最终选择的国家体制并形成的政治理论决定了法治形态,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国家政治体制并形成的政治逻辑决定了法治模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决定了法治道路,归根结底的内驱力是由中华民族伦理价值随着时代发展而决定的。党法理论创新回答了党与法、权与法的关系,指明了“党大还是法大”的伪命题属性,“‘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要明确予以回答。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这一系列真知灼见,比如“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符合中华民族历史发展到当下的社会大众基本共识,契合新时代中华民族伦理基础。
第三,法治道路理论创新体现了多民族伦理互鉴的伦理自信。美国式(西方式)的“诉讼社会”“监狱国家”的法治,产生于其民族历史发展而来的海洋法系或大陆法系,有其相对松散的城邦式国家治理结构的民族底色。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必然立足于十四亿人口的大国基础,立足于大一统观念的民族共识,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法治道路创新要求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这深刻体现了中华法系的思想精髓和制度精华。“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东西方伦理互鉴更加强化了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内的文化自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伦理自信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供内因支持,提供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构建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自觉动力。
三、弘扬法治服务伦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服务文化
法治结构理论创新从法治的运行过程维度,原创性地将中国法治结构划分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大关键环节。立法是法治运行的起始环节,执法是法治实施的主渠道,司法是纠纷解决的最后防线,守法是法治实现的主要形式,四者构成了前后贯通、一体运行的有机整体,法律服务贯穿于四个环节组成的全过程。
立法伦理、司法伦理、执法伦理和守法伦理有各自的标准,核心伦理体现在立法的科学性、执法的严格性、司法的公正性和守法的全民性。法律服务者以近距离体察民意的深度提供立法原意宗旨伦理、以全流程跟进行政节奏的宽度回应执法裁量标准伦理、以多方位提供法律帮助的高度平衡司法公正尺度伦理、以跨阶层开展法律咨询的广度提供守法覆盖支持伦理,在法律服务制度的行为规范之下,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法治服务伦理定位,无论是职业品质培养还是职业能力提升都需要法律服务伦理的支持。
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职业品质以中华民族伦理为基础。这不但需要法律技术支持的专业品质,更需要具备民族伦理认同的基本人文品质,这两项法律服务职业品质构成了法律服务文化的底色。基本品质的个人素质要有悲悯情怀、公益心智、道德信仰,基本品质的团队素质就是具有融入群体的意愿和共情、热情、尊重、诚恳等开展团队合作服务他人的人文素质。专业品质要求律师拥有对法律调整社会对象的全面兴趣、面对社会伦理本质的全程理性、发掘法律评判本质的全维洞察、法律思维提出方案的全时范式、法律服务社会的全心坚定,这就是“博学、明辨、审问、慎思、笃行”的具体实践。无论是专业品质还是基本素质,取决于中华民族的服务伦理和法治伦理,也与其他民族伦理价值互相铭鉴,比如悲悯情怀就是要具有同理心之同体大悲、共情心的无缘大慈,公益心智离不开觉悟无我、奉献社会之超越智慧,道德信仰决定了行持职业道德和坚定服务志愿。
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职业能力以民族伦理互鉴为辅助。职业能力需要同时具备三个能力即思想力、学习力、行动力,思想力决定个人品质和成长高度,行动力决定团队品质和成长长度,学习力决定专业品质和成长宽度。
伦理最高境界体现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美好生活的伦理基础在信仰中得以升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法律服务文化,从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律师文化建设做起,不断提炼新时代民族伦理价值观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律师文化提供内因伦理支持,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律师文化品牌形象,为中国律师制度发展奠定长远的文化支持。
2024年11月17日初稿于北京、29日定稿于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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