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日行:情系高原勇往直前(上)
发布时间:2017-09-10
志愿律师冯路钧:情系高原勇往直前(上)
——20天开局高原路
中国律师网,2016年11月16日,执业感悟。
青海律师网,2016年11月21日,行业动态。
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和亲朋好友的关心,谨以此文向您汇报工作近况,在青藏高原祝福您身心康泰、诸事顺意,扎西德勒!
在青海省果洛州久治县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工作20多天的时间里,我坚持学习落实六中全会方针政策,勇于践行勇往直前、坚忍不拔的长征精神,工作范围从最初的法律咨询、代书诉状等法律援助工作,逐渐延伸到七五普法、民调民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建设、岗前培训新录人员等司法行政工作,同时开始了面向全县公检法司等政法系统和全县行政机关的法律讲座培训,并经司法局推荐启动担任久治县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逐步做到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
一、法律援助提高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的法律技能
高原地区冬天来得早,一旦大雪封路按惯例就开始冬休,临近冬休时节好比内地年关将近,大家都赶着核算清结一年的债权债务。很多人遇到纠纷不能解决时就找政府,他们无论到劳动保障局还是县政府乃至于法院,基本上都被指到司法局来找援助律师。这些当事人很多没有基本证据比如合同、标的内容、结算单证等等,有的甚至连对自己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是谁都不知道,对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他们的纠纷更是恍然不知,不切实际的寄希望于司法局能够立即找来责任人强制调解,或者寄希望于司法局能够给一个判决立即强制执行。
1、调解矛盾是解决问题的第一选择
10月23日上午,律师上班第一天上午,遇到两个咨询案件当事人,一个来自四川阿坝州,一个来自甘肃甘南州,两人都是在久治县承包建房的包工头遇到了付款纠纷。其中来自甘南的小伙子讲了很久不得要领,我问他有合同不,小伙子直接拿出64开的笔记本翻到一页的五行字指给我看说“有嘞有嘞”。另外一个来自阿坝的小伙子拿出一页手写合同说是要讨建房钱并问我劳动监察大队为什么不管农民工讨薪,我先给他解释了这是雇佣关系而不是企业发包的承包关系,监察大队的确管不了雇主,随后问他为什么房主不给工钱,小伙子说房主嫌水电线路不好还得重做所以不给钱,我接着问水电线路有图纸不,小伙子说房主让我按照邻居家的线路标准盖房子我盖起来了他又说邻居家的水电不好。
民风淳朴啊,这类缺乏基本证据而且标的不大的案子只能调解解决了,律师耐心帮他们分析诉讼的利弊,谈到了调解需要互相妥协的技巧,协同他们一起制作调解方案,从而使他们掌握取证的基本规则,并了解了诉讼程序和调解程序的利弊,为他们解决问题指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
2、区分案件性质准确制定民刑事诉讼方案
然而还有一些案件就不能用民风淳朴来解释了,个别咨询人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更重要的是缺乏民事诉讼能力,其不但自己没有主张权利的充足证据,反而给对方出具了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另一角度来看案件的相对人处于罪与非罪之间,案件已经不可能通过调解程序来解决,通过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处理案件是首先需要明确的问题。
先打收条后等收款的个体工商户
10月27日下午,一位中年妇女来到律师办公室,咨询律师通过何种方式可以要到货款。咨询人是来久治生活二十多年的个体工商户主,一位在本地承包工程的外地客户两年来长期赊账拿货,半年多前双方书面确认欠款数额。紧接着不可思议的事情来了,客户称让工商户先打一张收款条,等其回家后马上通过银行转账打款。工商户也是大喜过望立即给对方打了一张收款条。结果呢可想而知,工商户回家等待迟迟不见打款,给此人打电话也已无人接听,多方联系到客户后却被告知,告知已经在打收条的时候给工商户付过款了。商户欲哭无泪,辗转向他人打听客户情况,得知客户通过这种方式骗了好多人,遂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告知五万元数额太大,超出了派出所五百元的管辖范围,建议她到法院起诉。法院告知其胜诉希望不大,建议其咨询律师寻找其他解决办法。
律师认为,该客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工商户数额巨大财物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建议其向公安局报案。三天后,工商户又来到律师办公室称公安局不予立案,接着律师帮其整理了诉状,罗列了证据清单,告知其向知情人收集“客户口头承诺银行转账付款而不是当场现金付款”的证据,支持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针对日常商业交易中,付款方一般处于优势地位常常要求收款方先提供发票或收据再付款的情况,律师分别给出了处理建议,比如出具收条同时写明收款的账号并标记“以实际收到款项为准”字样。案件处理令工商户满意,事后其带着朋友专程登门表达了对律师的感谢。
面对打了欠条玩失踪被迫哭倒街头的农民工
11月1日下午,一位中年汉子来到律师办公室哭诉讨要工钱。出门在外不容易这都理解,但是能让一个中年汉子当众落泪,一定也发生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律师通过与其近两个小时的攀谈,顺着他手持的一张欠条为线索逐渐了解到一个弱势群体的无助。汉子来自四川安县,带了一些乡亲出来替人做些砌墙抹灰的工作,开始与一个本地包工头打交道还算顺利,工资也能按时支付;后来跟着本地包工头到一个外地“大老板”承包本地户主家的建房工地干活儿,原本本地包工头和户主都承诺过不会欠缺工资,工程临近结束时却被告知责令停工并拒不支付工钱,而且包工头和户主互相推诿,说是工钱已经都给了“大老板”。带着乡亲干了两个月活儿却拿不到工钱,汉子很无奈,终于有天找到“大老板”双方核算了工钱并书写了欠条,又被“大老板”谎称自己打官司要回钱后还汉子工钱,还带着汉子到果洛州州府和西宁市“追债”,汉子盯了“大老板”半个月寸步不离,终于有一天早晨“大老板”失踪了。汉子无奈回到久治县城,投诉无门哭倒街头。
律师认为,如果“大老板”有经济实力拒不付款,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汉子尝试去公安局报案,一是查明“大老板”是否构成犯罪,二是也可以尽快解决欠薪问题,否则在当事人难以找到的情况下,通过民事程序解决纠纷会因为至少两次公告送达而有可能陷入长达一年的漫长诉讼。汉子不愿意去公安局,坚持要到法院起诉,律师遂将包工头、“大老板”和户主三人列为被告,为其代书了民事诉状,并罗列了证据清单、告知了其取证方法。几天后见到汉子,汉子说因为找不到包工头和户主的准确信息,法院工作人员劝其删除了这两名被告方予立案。
这两起案件,都是遇到欠款玩失踪的案件相对人。令人可叹的是,过于善良的咨询人在本已经受到损失的情况下,还轻信案件相对人还款的承诺,轻信案件相对人吹嘘的筹款来源,并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和时间到相对人约定的遥远异地去协商处理相对而言数额并不算巨大的欠款,又再次不断扩大着自己的损失,再次不断伤害着自己的信任和善良。无助的现实面前律师不禁也在思考,类似的案件可否建立多部门联合办案机制以探索更多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协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群众息诉解纷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排查民间矛盾、化解各类纠纷的重要工作,也是构建和谐社会、预防矛盾激化的第一道防线。来到律师办公室寻求法律帮助的当事人,大部分没有进入民调程序,有的案件已经经过乡镇社区民调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却成效不大。无论哪一类案件,只要还有调解的一线希望,律师就协同民调部门尽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息诉解纷。
追讨草山和牦牛的藏族妇女
10月26日上午,一名来自索乎日麻乡的藏族妇女对律师诉说自家的草山被村会计伙同他人收走了,草原使用证标记的面积原来为1950亩,后来证书被村会计改成了750亩,申请律师代写诉状。律师发现草原使用证书权属人与其名字不一致,了解得知其一家七口人于1994年以其哥哥的名义办理了草原证书,现在哥哥到女方家落户离开了本村,其亲戚1996年从外地举家回村落户并分走了他家的草山,而其因离婚也从外村回来才发现草山被其亲戚分走1200亩。其认为草山应归其一家七口人所有不应分给其亲戚,而且草原使用证也是于2003年在其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会计骗走了3年没有归还,并变造了面积较小的亩数,在草山纠纷过程中,其亲戚还抢了她家几头牦牛。乡民调部门多方调解,也没有结果。
律师发现这不仅是一件简单的经过司法局民调的民事纠纷,期间因涉及草原使用证合法性有可能牵扯行政诉讼,究其实质是因外来人员落户和本地人员迁出带来的人员变动与草原面积如何调整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而涉及到县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管理。而统筹解决草原使用权和牦牛财产权的民事侵权纠纷、人员流动导致草原面积调整的行政管理纠纷、草原使用证是否有效可能带来的行政诉讼等三类纠纷,都不能无视当地特有的关乎男女婚嫁落户的乡规民约和社会习俗。综合下来,律师帮助其分析了案情,告知其草原使用证的纠纷有可能涉及到行政诉讼,建议其先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调阅办证卷宗,查明草原使用证的程序是否有瑕疵,再以此为切入点,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统筹解决一系列问题。
10月31日,藏族妇女再次来到律师办公室,手持一份行政诉状要求律师给修改定稿,自称说其已经到过国土局还找了县长,都让她到法院走诉讼程序。律师审查其提供的行政诉状发现被告并不是颁发草原使用证的久治县政府而是村会计,感觉各部门没有意识到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也没有意识到脱开民调而直接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统筹解决问题。
律师就此事迅速向司法局长作了汇报,措毛局长是一名优秀的民调高手,曾荣获全国政法系统民调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久治县虽然地处偏远,但司法局的各项工作在青海省一直是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奖励。局长听完律师的分析,当即亲自接待了藏族妇女,两人没有语言障碍,沟通过程热烈而平稳,将近一个小时后妇女离开办公室,带着律师方案的局长直接向主管县长和县长作了汇报,初步制定了继续调解的办案思路,一场激化矛盾的行政诉讼暂时平息。
律师早已经草拟的行政诉状,被悄悄地放进了档案夹深处。
律师叫停老人收养孙子
10月27日上午,一位老人手持收养关系审批表和乡政府证明等一系列文件来到律师办公室,自称根据县民政局要求,申请司法局出具收养关系鉴定。律师告知老人司法局无权做收养关系鉴定,并陪同其到民政局协调收养程序事宜。民政局告知办理收养关系审批需要出具公证书而不是鉴定书,律师又咨询得知久治县司法局没有公证处,全果洛州只有玛多县一家公证处。在两局开始积极帮助老人协调办理公证事宜的同时,同时,律师进一步审查材料发现,送养人是老人的亲生儿子,被收养人是老人亲生孙子。查看乡政府的证明材料得知,因为老人儿子不赡养老人,经过乡政府调解,由老人儿子将其孙子送给老人抚养长大来赡养老人。
律师认为收养关系违反收养法规定,将造成直系亲属亲孙子经过收养程序改变法定身份关系,这是违反社会公德的收养行为。律师立即向司法局、民政局介绍案情和宣讲法律,陈述了收养的非法性和有违公序良俗之处。另外还宣讲了由老人抚养孙子长大成人后代替儿子赡养老人的调解方案,违反婚姻法等一些列民事法律规定。送养人作为老人的儿子,不能把本是自己的抚养教育义务通过这种所谓的“收养”强加到老人身上,更不能让自己子女代替自己履行本是自己的赡养老人法定义务。两局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听力律师的解释,及时停止了公证程序和收养程序。
老人听了律师的介绍诉求也发生了变化,一再要求律师与派出所沟通收养程序的情况,坚持要把孙子(原被收养人)的户口办理到自己户口名下。律师耐心讲解了户口办理的一般原则,告知其通过收养办理户口变更不符合法定程序,另外乡里做出的将孙子过户给爷爷养老的方案也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解决养老问题追讨赡养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鉴于家庭关系长远着想,还是要继续调解寻找更好的解决方案。老人听了律师的介绍,也意识到收养孙子的荒唐而尴尬的笑起来,表示虽然情况很复杂,但还是尊重律师意见去争取调解来解决。
人民调解工作既要尊重乡规民约和公序良俗,更要坚持程序合法、调解方案合法,只有在依法调解的基础上,才可以探讨调解形式、调解方案的多样性。另外这两个案例也使律师意识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仅仅靠工作热情还不够,民调人员要不断提高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技能,才能保障民调工作的长远发展。
待续
钧日行,精进服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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