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热点

就案说法

首页 » 业务热点 » 就案说法 » 正文

钧日普法:隐私权适法简析

发布时间:2025-02-25





近期,律所接受多起关于家庭纠纷引起的隐私权网络保护咨询,现整理主要适法条款面向社会集中答疑释惑,期望与诸位大德和睦共勉、观照自心,以仁为本、以法为尊,恭祝诸事如意、阖家吉祥。


一、民事责任

1、侵犯隐私权。《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若上传网络的信息涉及私密生活、身体隐私、通讯内容等非公开信息,即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责任形式有停止侵害、删除信息、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

2、侵犯名誉权。若上传的信息包含贬损性内容(如不实信息、侮辱性言论),可能同时侵犯名誉权。责任形式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适用情形:若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可对男方进行行政处罚。


三、刑事责任

(一)侮辱罪、诽谤罪。侮辱罪:若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如公开隐私信息)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名誉,情节严重的(如导致女方精神失常、自杀倾向等),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若上传信息包含捏造的虚假事实,严重损害名誉,同样可能构成本罪。

注意:两罪一般需自行提起刑事自诉(告诉才处理),但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或国家利益(如引发大规模网络暴力),检察院可提起公诉。

附:《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若上传的信息属于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如身份信息、通讯内容、行踪轨迹等),且情节严重(如信息被大量传播、用于非法用途),可能构成本罪,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附:《刑法》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若上传的内容涉及裸照、性行为视频等淫秽信息,且传播范围较大,可能构成本罪,最高可处2年有期徒刑。

附:《刑法》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四)敲诈勒索罪。若以上传隐私信息为威胁,索要财物或强迫其接受其他不合理要求,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附:《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维权建议

1、固定证据:立即对网络信息截图、录屏,保存链接、传播记录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公证。

2、报警处理: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3、民事诉讼: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停止侵害。

4、平台投诉:要求网络平台删除信息、封禁账号,防止进一步扩散。

5、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面临现实威胁,可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五、总结

网络扩散行为可能同时触发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具体需结合信息内容、传播范围及后果判断。建议尽快采取法律措施,避免损害扩大,必要时可寻求律师或妇联等机构的协助。



                                          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

                                            2025225



                     钧日行:精进服务行

                         





联系我们

电话:0311-89923110

联系微信:justsunlaw

联系邮箱:justsunlaw@sina.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111号豪威大厦B座9层